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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积极乐观面对ChatGPT可能引发的伦理问题

  南都讯 记者孙小鹏 实习生李鸿哲 日前,“ChatGPT与法学教育改革”学术会议在北京以线上+线下的方式举行。教育主管部门、理论界、实务界、媒体的专家学者三十余人参加本次会议,聚焦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对教育领域,尤其是法学教育所产生的各种未知影响,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学术和实践价值的创新观点。

  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改变了传统法学教育模式。在法学教育领域,ChatGPT既可能促进传统的法学知识储存性教育理念和方法改进,产生积极影响;也可能对学术规范与伦理方面产生深远冲击。本次会议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学术规范治理”与“数字技术推动下的法学教育范式改革与挑战”两项议题开展了具体商讨与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学院法学虚拟教研室负责人王轶教授指出,ChatGPT的横空出世,为世界增加了一份不确定性,也给法学教育工作者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法学领域、教育领域和科技领域的专家学者应共话研究,探讨法学教育改革在数字时代的前景与未来。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院长、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学术顾问薛刚凌教授表示,生成式人工智能对教育领域有两方面巨大冲击,一是对教育本身的冲击,如传统以知识积累为主的教育方式是否需要改革,在法学教育领域应该专注于提升哪些技能训练,由人工智能代替哪些技能等;二是对教育秩序的冲击,如论文写作、论文查重能否借助人工智能等。其指出,法学教育中所面临的挑战和冲击,需要大家共同面对。教育立法不仅要聚焦于教育法典的编纂,也要回应人工智能带来的立法需求,需要法学界更多关注。

  据悉,此次学术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虚拟教研室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联合主办。

  ChatGPT在教育服务方面提供更多帮助

  在主旨发言环节,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原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李志民作题为“ChatGPT的本质及其对教育的影响”的发言。李志民表示,不能将ChatGPT理解为简单的搜索引擎。ChatGPT出现后,高等教育应侧重于提高学生的创造力和思辨性思维,而不是一般的知识灌输。ChatGPT虽然带来了一些问题,但更要认识到,其在教育服务方面也提供了更多帮助。

  在单元报告环节,华南师范大学阿伯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副院长柴少明教授进行了题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中用的伦理风险与治理路径研究”的发言。柴少明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影响进行一系列实证研究和调查发现,生成式人工智能在个性化学习、智能辅导、智能学习等方面均可赋能教育,大家应积极乐观面对ChatGPT可能引发的作弊等伦理问题和风险。教育领域应关注此类伦理问题,识别风险,在此基础上制定规则和指南,建立教育伦理规范体系。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马颜昕作“生成式人工智能运用中的学术规范治理”主题发言。其认为,学术领域AIGC冲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目标层面学术研究和学术体系所重视的原创和创新成果认定,二是内容层面真实性、可靠性、可解释性难题,三是手段层面以“查重”为代表的事后监管方式的颠覆。并由此提出AIGC运用中学术规范治理的基本思路,包括应匹配技术的真实发展阶段、匹配具体化的应用场景、坚持底线、灵活调整手段、区分底线与手段以及技术与制度结合,用技术治理技术四个方面,并在目标、内容和手段层面提出了具体方案。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叶一舟副教授发表“为辩解进一言?——法学教育目标的新时代探索”的发言。其结合自身在全校公选课上对ChatGPT的实践观察,认为ChatGPT本质并未完全超越工具的范畴,其影响不应被夸大。法学教育的目标根本或许在于教会学生如何在大数据与机械论相结合的新时代里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这要求教育工作者加强教学质量,着重培养学生论辩与诠释的思维能力,深化法学基础理论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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